关于我校开展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邓久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1162


各学院:

根据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有关通知精神,今年我省西部计划和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我国西部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

现将2017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下发,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今年“两项计划”招募工作。


附件:《2017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浙江万里学院“两项计划”项目办

2017516

2017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

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2017年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组织招募

1.报名。报名截止65日。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查看有关情况。“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3)。2017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上交书面报名表。“西部计划”报名学生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表可以从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上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学校项目办(阳光大厅6号窗口)审核备案。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初审确认。

3.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表后,将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在确认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会及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

四、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学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9)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下达指标

省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我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其对应的服务岗位。

3.组织选拔

学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重点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4.分配岗位

学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

5.组织体检

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学校项目办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6.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

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学校项目办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6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购买综合保障险,“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8.培训上岗

17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五、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9号)执行。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5.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通知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6.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校项目办:周娟,2449,640027

附件:

  附件1:磨练奉献成长两项计划”浙江省项目办致2017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docx


  附件4:2017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docx


  附件5:2017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介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