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实名登记、精准帮扶——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发布者:郑邓久发布时间:2016-10-27浏览次数:1424

    为做好2016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同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0号)精神,我市于9月初确定了全市统一、县(区)联动,就业牵头、人才协作的工作机制,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了以“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多途径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一是开展实名登记,提供针对性帮扶。今年7月以来,2016届高校毕业生陆续到档,各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协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调查,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同时,建立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每月对辖区内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回访,了解就失业动态。截止目前,全市共1482名2016届高校毕业生到档,共完成实名登记839名,其中696实现就业,另有35人自愿不就业,16人暂时无法联系。下步我们将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最新户籍信息等渠道摸清人员基本情况,同时对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实现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100%帮扶率。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就业服务。今年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年,我市高度重视政策的落地性。针对市外户籍留舟创业或在舟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本市无固定资产进行抵押且无人脉资源进行担保,因此导致无法顺利贷款的问题,今年8月,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个人担保条件缺乏的,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评估小组对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可享受免担保贷款。打破高校毕业生因担保条件缺乏无法享受贷款扶持的壁垒,消除隐形门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充分就业。服务月期间,我市通过舟山晚报、舟山日报、就业频道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平台、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在人才市场、社区等人口流动较为频繁的区域设点,大力宣传我市创业就业新政策。同时由各级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为中心,辐射各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联合在舟各大高校,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新政策的宣传,共印发政策宣传册2000余份;同时在舟山就业公众微信平台不定期推送各类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活动、招聘会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拓宽宣传渠道。

    四是开展创业活动,营造创业氛围。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服务月期间,我市举行了“双创之星”评选活动,吸引了各类创业者踊跃报名参赛,涵盖了旅游休闲、电子商务、海洋海事等极具舟山特色的创业项目;另外,9月12日-14日,省人力社保厅农村电商精准服务专家团走访了我市电商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电商民宿村等,为我市农村电商精准“把脉”;各县(区)也通过举办电商培训班、创业担保贷款座谈会、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会等各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尊重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对到档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跟踪回访服务,进一步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同时,多平台及时发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信息,并鼓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网络创业、灵活就业等多途径实现就业;另外,进一步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毕业生政策内容和申请渠道,对提出享受政策申请的,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